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位于潮州市潮安區鳳塘鎮和安村馬頭片,廠區1地理坐標為:N23°37′32.727″;E116°32′45.448″,廠區2地理坐標為:N23°37′36.068″;E116°32′49.001″。改擴建項目占地面積33914平方米,建筑面積為30520平方米,建設內容如下:拆除原有的2臺6t/h燃煤鍋爐,替換為1臺10.5t/h燃煤鍋爐、1臺2t/h燃生物質鍋爐;淘汰原有三條紙板生產線,新增2條1.8m兩層紙板生產線、1條2.5m兩層紙板生產線和1條2.8m七層紙板生產線。改擴建項目建成后,年產紙板19000萬平方米。
根據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5103684439750A00P),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只核發生產規模為年產兩層紙板10000萬平方米,對生產規模為七層紙板9000萬平方米未予核發。同時,二期七層紙板預留生產空間,故目進行分期建設,一期建設包括2條1.8m兩層紙板生產線、1條2.5m兩層紙板生產線、1臺10.5t/h燃煤鍋爐及配套廢氣處理設施,一期項目建成后年產紙板10000萬平方米。
該項目于2024年1月26日通過潮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潮環安建[2024]11號),項目(一期)主體工程和環境保護設施于2025年2月9日竣工建成。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擬對建設項目(一期)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
2017年11月22日,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文中指出:“除按照國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當通過其網站或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下列信息:
(一)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后,公開竣工日期;
(二)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要求,我司對“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紙制品生產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日期及公開調試起止時間進行公示。
聯系人:劉輔之
聯系電話:18923500002
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
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