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0日,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在廠內會議室召開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紙制品生產改擴建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參加會議的有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廣州市弗雷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潮州市潤泰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及特邀專家3名。驗收工作組由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廣州市弗雷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潮州市潤泰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特邀3名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對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根據現場檢查情況及有關資料,形成驗收意見。經建設單位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況
潮州市聯豐紙業有限公司紙制品生產改擴建項目(一期)位于潮州市潮安區鳳塘鎮和安村馬頭片(廠區1:N23°37′32.727″,E116°32′45.448″;廠區2:N23°37′36.068″,E116°32′49.001″),總占地面積33914平方米,建筑面積30520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拆除原有的2臺6t/h燃煤鍋爐,替換為1臺10.5t/h燃煤鍋爐、1臺2t/h燃生物質鍋爐;淘汰原有三條紙板生產線,新增2條1.8m兩層紙板生產線、1條2.5m兩層紙板生產線和1條2.8m七層紙板生產線。改擴建項目建成后年產紙板19000萬平方米。
根據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5103684439750A001P),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只核發生產規模為年產兩層瓦楞紙板10000萬平方米,對生產規模為七層瓦楞紙板9000萬平方米未予核發。故項目分兩期進行建設,項目(一期)主要建設內容:拆除原有的2臺6t/h燃煤鍋爐,建設1臺10.5t/h燃煤鍋爐及配套廢氣處理設施;淘汰原有三條紙板生產線,新增2條1.8m兩層紙板生產線和1條2.5m兩層紙板生產線。項目(一期)建成后年生產兩層紙板10000萬平方米。
項目(二期)主要建設內容:建設1條2.8m七層紙板生產線和1臺2t/h燃生物質鍋爐(備用)及配套廢氣處理設施,項目(二期)建成后年生產七層紙板9000萬平方米。
一期及二期建設完成后,共計年產紙板19000萬平方米,其中兩層紙板10000萬平方米,七層紙板9000萬平方米。
目前,項目(二期)未建設,七層紙板生產線、2t/h燃生物質鍋爐及配套廢氣處理設施也未建設。
二、工程變動情況
(一)根據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5103684439750A001P),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只核發生產規模為年產兩層瓦楞紙板10000萬平方米,對生產規模為七層瓦楞紙板9000萬平方米未予核發。故項目分兩期進行建設,項目(一期)主要建設內容:拆除原有的2臺6t/h燃煤鍋爐,建設1臺10.5t/h燃煤鍋爐及配套廢氣處理設施;淘汰原有三條紙板生產線,新增2條1.8m兩層紙板生產線和1條2.5m兩層紙板生產線。項目(一期)建成后年生產兩層紙板10000萬平方米。項目(二期)未建設,七層紙板生產線、2t/h燃生物質鍋爐及配套廢氣處理設施尚未建設。
(二)燃煤鍋爐廢氣處理工藝由“低氮燃燒+SNCR脫硝+布袋除塵+石灰-石膏濕法脫硫”改為“低氮燃燒+SNCR脫硝+布袋除塵+雙堿法脫硫”。雙堿法脫硫對設備、泵和管道的材質要求相對較松,有效避免塔內結垢,運行成本更低,脫硫效果更優,更符合企業實際情況。
(三)投料工序產生的粉塵原計劃經移動式除塵器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實際生產中,粉塵經移動式吸塵器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更符合固廢處理“三原則”。
(四)燃煤鍋爐廢氣處理設施中布袋除塵器需定期更換布袋,會產生一定量的廢布袋,屬于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后交由潮州市湘橋區郭照銀廢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本項目(一期)實際建設不屬于《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重大變動,也不涉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所述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等重大變動情況,可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
三、驗收結論
廣州市弗雷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連續2天對項目(一期)的廢水、廢氣及邊界噪聲進行驗收監測。根據監測報告,監測期間,主體工程工況穩定,環境處理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符合驗收監測技術規范要求,監測數據有效。
經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本項目按照環評其批復的要求建設,其建設規模、地點、設備情況沒有發生重大變動。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環評批復中環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時”環保管理制度。項目廢水、廢氣、噪聲經處理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固體廢物經各防治措施處理后能達到環評報告表及其批復(潮環安建[2024]11號)要求。
目前,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使用。
2025年4月2日